衡量一种职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如何,人们一般以经济待遇、社会权益和职业声望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三者之中,又首重经济待遇。经济地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种职业在社会关系空间中相对位置的高低。因此,世界各国在教师的地位问题上都普遍并不断地以改善教师的经济待遇作为提高教师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己初步建立,教育已经摆在了国民经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分析当今社会教师地位,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政府行为及其理论倡导对教师地位的积极确认,以及长期以来教师职业在人们心目中不可替代的神圣性;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面对教师地位偏低,以及教师职业已经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吸引力这一令人尴尬的现实。教师的社会地位偏低己是不争的事实!
诚然,就政府而言,对教师职业地位的确认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以一种职业为对象来立法的在我国目前恐怕还不多,而《教师法》就是其中一项。这都是基于对教师职业的意义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正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所说:“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小平同志早就明确地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但现实的境况却不容乐观,教师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普遍低下,己是一个不容否定的社会现实。尊重需要受挫,与其他行业同等学力水平及能力水平的人员相比,教师的社会地位较低,其劳动缺乏社会认同。在有关部门的多次职业形象调查中,在形象良好、受人尊敬的职业中,教师总是名列前茅;而对人们职业意向调查的结果却表明,对教师职业的选择却总是位居末尾。1995年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托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调查发现,家长最不希望孩子从事的职业:集体企业职业(0%)、个体户(0.3%)、中小学教师(2.8%)。
在访谈中,一位乡镇小学男教师说:“其实,我知道当一名教师很光荣,很好,可是,我无法忍耐住那种物质贫乏下的精神贫乏。你别笑,别以为教师的精神上就一定富有,你也许永远不会理解在乡村学校那种寂寞。”要解决精神贫乏首先要解决物质的贫乏。应该说,经济收入和实际待遇相对偏低,是造成教师社会地位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教师平均工资一直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倒数第一位至第三位之间。近几年来,国家拿出大笔财政,加大教育的投入,增加教师的工资,使教师的固定工资要高于同等资历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但其工资以外的实际收入却要比社会其它行业要低得多。脑体倒挂的现象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尤其是作为我国基础教育脊梁的中小学教师,不仅工资以外的收入几乎没有,还面临着住房,养老,公费医疗等许多个人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提高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小学男教师的职业认同己经迫在眉睫。